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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沙濱江壹號 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 這房怎麼收



目前,嶽麓區濱江壹號(豐泰花園)樓盤的業主們頗為苦惱,按業主們的說法:先是開發商延遲交房,隨後在說好的交房期,卻遭遇“三書一證一表”不齊全,收房時間一拖再拖。業主和開發商之間就此陷入瞭一場糾葛之中。

近日,記者接到多個購房者對嶽麓區濱江壹號(豐泰花園)樓盤的投訴爆料。濱江壹號業主在投訴信上表示,“按照購房合同,小區應於2014年12月30日

交房,但我嘉義新港汽車貸款們收到開發商延遲交房的通知,其理由是小區南側市政道路修路影響小區建設,不予賠償,但開發商無法出示有力的相關證據,理由牽強,且態度蠻橫。”還有業主投訴稱:“準備驗房時開發商的證件依然沒有,找物業和售樓人員統統一問三不知,完全無視業主權益。”

事件相關證件不齊全,業主拒絕收房

據記者瞭解:2014年11月15日,業主曾把“業主催促交房通知書”送達開發商。2014年12月25日,開發商召開瞭業主協調會,協調無果。開發商

在一份答復函中租屋資訊與貸款試算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稱,“我公司之所以沒能如期交房,是由於市政道路支路四的修建,導致與道路接壤的門樓、出入道路無法修建,部分建築材料無法如期進入施工現

場等”。開發商承諾2015年1月31日前將房屋交付業主。

可是,到瞭約定的交房期,業主們又遭遇開發商“三書一證一表”不齊全的問題。“三書”是指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《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》;“一證”是指《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》;“一表”是指《竣工驗收備案表》。

2013年4月5日,業主鄧先生以5604.98元/平米的價格在濱江壹號(豐泰花園)買瞭一套113.13平米的商品房,購房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是

2014年12月30日前。“直到2015年1月31日業主過去驗房時才發現,開發商的交房證件三書一證一表依然不齊全。”鄧先生說。購房合同第十一條約

定: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,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,出賣人還需提供《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書》。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,買受人有

權拒絕交接,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。

3月12日,記者來到濱江壹號營銷中心,記者以購房者名義問詢房子什麼時候能辦好相

關證件順利交房時,銷售人員表示“本月底可辦好”。但許多已購買濱江壹號的業主對此說法紛紛表示質疑,一位文姓業主稱,“《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》、《房地

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》、《竣工驗收備案表》這3個文件開發商拿不出來,我們拒絕收房。”

追蹤曾多次被投訴,未查到工程竣工備案表

記者調查後發現:在長沙房產政務信息網上,關於該樓盤的被投訴記錄從去年8月延續到今年3月,累計被投訴達5次。在各大網站,該樓盤近期更是被多位業主

投訴。有業主向記者提供瞭濱江壹號負責人的電話,記者致電但未撥通。記者在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查詢,也並未查到濱江壹號(豐泰花園)已經辦理工程竣

工備案。

一位資深地產人士表示,商品房隻有通過五方驗收與聯合驗收後,開發商才能去申請辦理《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》。據瞭解,開發

商辦理“竣工驗收備案表”,需要向備案部門提供規劃、公安消防、環保等多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。《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》是房屋是否合法的

標志,如果房屋無法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,那麼房產證也無法辦理。

國務院頒佈的《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》第十七條規定:“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,經驗收合格後,方可交付使用;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”

[維權]

主管部門:可通過多種途徑依法理性維權

湖南省住建廳房產監管處工作人員表示,維權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:一是相互協商;二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;三是向政府監管部門投訴,要求政府相關監管部門

對房地產開發、中介、物業服務等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制止,及時糾正或予以處罰;四是按照約定進行仲裁;五是通過司法維權,購房者可以依據商品房買賣合

同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
向政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時,要註意以下幾點:一是通過書面形式,最好是通過郵件或政府監管部門官方網站的投訴信箱;二是投訴內容事實要清晰,被投訴的對象名稱要準確完整;三是盡量向當地監管部門直接投訴,以便問題得到快捷解決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cs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5-03-19/08415984121197275965466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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